这是“飞单”平台OR独立理财师的"春天"?
高调宣传的大型“飞单”平台,真的靠谱?
券业行家,事实说话。
欢迎留言,如果认同,请传播正能量。
持
续关注圈内动态的行家,留意到一家颇为高调的“飞单”平台,一度让行家怀疑合规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“高调”宣传
话说,行家关注的某位知名人士,近期组建了“无鱼自由理财师公会“,据称将为“独立理财师提供货架上的基金产品挑选,组合以及后续的存续服务”。
公开推文中还透露,目前已持有基金代销牌照。近期积极推进私募管理人代销合作,现已联系120家私募。
而在这位大V的评论区,一片叫好之声,称以“改变国内财富管理生态”。
人设“独立”
在业内率先报道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行家,为这位圈内人士的初心感到动容。然而,仔细想了想,行家产生了疑问:
这里提到的独立理财师,真的是独立的吗?
事实上,国内并没有个人理财师职业牌照或资质,诸如中国香港的149、美国的RIA或新加坡的IFA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独立理财师是个“伪命题”——最多是个写在名片上的title。
归根结底,理财师都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来展业。
以普通人比较了解的公募基金为例。发布于2020年的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”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,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。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,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,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“
同样发布于2020年,银保监会的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“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,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“理财”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。”
那么,究竟哪些人员有资格,行家认为,这一范围可以包括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,拥有基金销售资质的人员等。
这的确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。
截至目前,129家券商共有投资顾问71,745名。81家投资咨询机构共有投资顾问5402名。
不久前,行家曾在《监管罚及“无证”销售,或因持牌人员不足》一文中进行了统计,247家券商及私募子公司共有3,701名基金销售持牌人员,153家银行共有76,988名;而独立第三方机构,共计99名。
身为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,需要受其任职的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约束,也需要遵守最基本法律法规。
而作为“理财师”,无论是投资顾问,还是持牌的基金销售人员,这一职位都需要“代表客户判断、充分披露信息、勤勉尽责服务的基础职责”。
那么,明明没有独立身份,却打造“独立”的人设。这中间是否存在风险?
监管铁令
事实上,监管机构早就对此类风险进行了制度防范。
在此之前,行家曾经报道过多起券商从业人员”销售非本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“的监管处罚。这些罚单均提及,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12〕34号)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这一规定怎么写的呢?
“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。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。”
另据证券行业媒体报道,今年年初,监管部门曾向券商下发通报,要求其接受金融产品委托前,应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,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,方可接受其委托。
对商业银行,发布于2020年的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》,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,“商业银行从事代销业务,不得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代销业务,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、销售未经审批的产品,或在营业区域内存放未经审批的非本行产品销售文件和资料。”
在此之前的2017年,银保监在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答记者问中,就将防范“虚假理财”和“飞单”并称。官方报道指出,对于理财“飞单”,监管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,发现一起严处一起。
而对信托机构,刊发于2020年的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第十条也有规定,“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充分揭示资金信托风险,保存销售人员的相关销售记录,对销售人员的操守资质、服务合规性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,并将销售人员的投资者投诉情况、误导销售以及其他违规销售行为纳入内部考核体系。”。
每一条严防死守的规定,都意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风险。
飞单“悖论”
事实上,飞单这一现象,存在巨大的悖论。
举个简单的例子。隶属于A机构的从业人员B,代销与A公司合作的机构的产品,这是正常不过的职务行为。
然而,如果B拿着A公司的薪水,却跳开A机构,通过某些平台找到C公司的产品,向A公司的客户推介,达成销售后,从C公司处拿到返点。
这岂不是相当于,用自家公司的资源来干私活?
一旦被发现,投资者也好,其任职的机构也好,是否还会相信这位的职业道德?
而且,通过“飞单”销售的金融产品,不出事则已。一旦出现任何问题,A公司“不知情”,C公司“玩消失”,如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?
种种防范,并非空穴来风。
自行家入行以来,各家金融机构发行或是销售的产品“暴雷”,与投资者对簿公堂的案例,已经汗牛充栋。而这还是建立在金融机构拥有相对较为完善的风控机制,通过集体决策并设立准入名单,“筛选”过一遍的背景下。
如果没有机构背书,即使是金牌投顾,资深人士,也不能说了解其推介的产品。更不要说一旦出现变故,所谓的理财师只是一介个人,能负怎样的责任?
既然理财师个人负不了责任,个人搭建的平台,又能扛起怎样的责任?
业界观点
关于“飞单”及飞单平台,财富管理行业深度媒体顾问云,多年前就旗帜鲜明的发布过观点:
坚定不移地反对飞单。虽然我知道在这个行业里,太多人坚定不移地反对反对飞单。这些反对者,或者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,宣称要解放理财顾问们被机构束缚和剥削;或者打着科技金融的招牌,号称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资产供应、交易和获客的效率;更多人,则简单粗暴地挥舞着超高的佣金,诱惑自以为飞单无过的理财顾问去吸食所谓“去中介”的快感。
简单总结,投资飞单平台,盈利model烂,投资风险大,客户价值低。并且,干这么一件令行业严肃从业者不齿的事情,已丧失了作为一家伟大公司的道德基础和价值观基因。^
李大爷,公众号:顾问云一篇长文说「飞单」
私募“诉求”
虽然行家算不上合格投资者,但对私募的运行规则和需求痛点,倒是有一些了解。
为数众多的中小私募,最渴求的是”融资“。而这一基本需求,有三大拦路虎。
一是缺少曝光渠道;二是难进大型代销白名单;三是市场运营成本高。
基金业绩领先,为何管理资产规模却停滞不前?
管理能力卓越,如何赢得更多机构投资者了解和认可?
人力资源有限,如何合规有效进行营销推广?
酒香也怕巷子深
对大部分私募机构来说,尽管在资产管理上,各有所长,可圈可点;但在营销推广上,却是资源有限、经验缺乏——而这正是阻碍私募规模成长发展的最大业务障碍。
中小私募机构营销资源有限,尽管业绩出色,在管理规模上也只能止步不前;即使是百亿以上机构,也常会犯一些低级营销错误,远没达到自己的规模潜力。
私募需要做什么
01
券商渠道价值评估
券商与私募机构利益一致、客户重叠、服务互补,是私募机构拓展规模的天生最佳合作伙伴。
但是,近百家券商,过万个营业网点,合作诚意、客户潜力良莠不齐。
如何充分发挥有限宝贵资源作用,找到最具诚意、客户潜力最大的券商合作渠道?
如何建立评估体系,通过公司和网点两方面,衡量渠道价值——
公司渠道价值
从营业收入、客户资产、佣金收入、产品销售、产销占比、部均产销6个维度,量化评估证券公司整体渠道价值潜力。
网点渠道价值
从公司价值、地区份额、份额增长3个维度,按地区评估券商网点渠道价值潜力。
02
营销实务培训
从营销规划到人际交流,全面提升私募管理人、私募营销人员营销实务能力。
03
营销信息发布
私募基金营销,有更多的合规要求。针对行业从业人员,将信息直达核心目标人群。
04
券商私募业务动态
把握最新券商私募业务动态,了解产品代销趋势和准入门槛,发现渠道合作机会。
05
券商人脉链接
所有的业务合作,最终都是人的合作。所有的合作评估,本质都是信任度评估。快速破冰,信任加持是重中之重。
线上线下交流联谊
线上线下交流联谊活动,是推动人脉互动、实现业务合作的重要形式。已成为很多业内人员交流行业信息、发现业务机会、实现人才流动的重要交流平台。
通过业务交流+产品路演会形式,众多产品机构,包括私募基金、资管公司,实现业务合作和产品落地。丰富多样的日常联谊,包括聚餐、户外、棋牌等活动,也是业内新朋旧友人脉拓展、信任提升的重要途径。
入
群
交
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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